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曝光台
貨車未采成人頻道,用必要法子防止貨物脱落、扬撒2019年3月9日11時,彭州市综合行政法令局法令人員在彭新谷酵素,温路依法對途經的貨運車辆举辦检查時,發現许某驾驶的貨車車厢尾部未采用覆盖篷布或其他必要法子防止貨物脱落、扬撒。
违反条例
许某的行為涉嫌违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路子運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采用必要法子防止貨物脱落、扬撒。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路子運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項规定:“违反瑜珈褲,本条例的规定,客運經营者、貨運經营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路子運输打點機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隔音窗,罚款;情節严重的,由原容许機關撤除路子運输經营容许证:(五)没有采用必要法子防止貨物脱落、扬撒等的。”
經立案盘问造访,许某未采用必要法子防止貨物脱落、扬撒案的行為事实清楚,证据确切。依照《中華人民539報牌,共和國路子運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項之规定,彭州市综合行政法令局责令许某改正违法行為,依法對其处以罚款1000元切菜神器,。
案例二▶
高某擅自設置招牌案
2019年3月9日14時,彭州市综合行政法令局法令人員巡查至彭州市朝阳南路時,發現高某在朝阳南路623号附301号3楼設置招牌。經立案盘问造访,當事人高某未辦理《招牌設置容许证》涉嫌擅自設置招牌,法令人員于當天向其送达刻日责令改正通知书,哀求其在3月11日17時之前拆除擅自設置的招牌。當事人高某未在规定的時辰内拆除位于彭州市朝阳南路623号附301号3楼擅自設置的招牌。
违反条例
當事人高某涉嫌违反《成城市户外廣告和招牌設置打點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設置招牌的,该當向設置地的區(市)县城市打點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质治療早洩推薦,料:
(一)营業执照复印件或有關機關批准的名称证明;
(二)招牌的用字、制作规格、式样、材料和設置位置等说明文件;
(三)經营(辦公)用房的权属或操纵权证明。
在公路及其两侧設置非交通标识表记标帜标牌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辦理。
依照《成城市户外廣告和招牌設置打點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或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城市打點行政主管部門责令刻日拆除或整改;拒不拆除或整改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經立案盘问造访,高某未辦理《招牌設置容许证》擅自設置招牌的行為事实清楚,证据确切。依照《成城市户外廣告和招牌設置打點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彭州市综合行政法令局依法對高某处以罚款1200元。
案例三▶
某公司擅自占用路子卸载商混案
2019年3月13日,彭州市综合行政法令局法令人員在巡查中,發現某公司在連封南街擅自占用路子(卸载商痔瘡自療法,混)。
违反条例
该公司的行為涉嫌违反了《城市路子打點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項规定:城市路子范围内禁止如下行為:(一)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路子。
依照《城市路子打點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责令刻日改正,可以处以2萬元以下的罚款。
經立案盘问造访,该公司擅自占用路子(卸载商混)事实清楚,证据确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赏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彭州市综合行政法令局依法對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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