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岛眼镜”为啥两套门面
章微 黄孔瑜本报讯 仔细的消费者可能发明,福州陌头上存在着两家分歧的“宝岛眼镜”。近日,位于五一起上的一家白底黑字招牌的“宝岛眼镜公司”寂静改换了门店招牌,把原本的“宝岛眼镜公司中国第一店”改成“宝岛眼镜(连锁)公司福州第一店”,眼镜盒、眼镜布上的“宝岛眼镜”字样也改成“福建宝岛有限公司”。这一切只因一场牌号侵权讼事,省高院近日判其违法利用商号简称侵权,请求其更改门面招牌。
据领会,2002年宝岛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如下简称宝岛北疆旅遊, 光学公司,直辖店为蓝底黄字招牌),取患了眼镜茵蝶,行“宝岛”牌号。随后宝岛光学公司向福州五一起上的福州康明宝岛眼镜有限公司(白底黑字招牌,如下简称康明公司)“举事”,并于2005年9月向省高院提出诉讼,诉“康明宝岛眼镜”牌号侵权及不合法竞争。
宝岛光学公司的代办署理状师廖汉初暗示,“康明公司”在其店面招牌上打上“宝岛眼镜公司”,且打上“中国第一店”字样,让消费者误认为是“台湾宝岛眼镜”的总店,而且其玻璃窗、眼镜盒、眼镜布上仅仅注明“宝岛眼镜”,加害了“宝岛眼镜”的牌号专用权。
近日,福建省高院终审裁决认为,固然“康明公司”辩称其店面招牌“宝岛眼镜公司”是利用企业名称的简化情势,但轻易使平凡消费者发生混同。
省高院判其当即遏制店面招牌、门窗玻璃上仅仅利用“宝岛眼镜公司”,遏制在眼镜盒、眼镜布等商品利用“宝岛眼镜”文字,并补偿对方8万元。
省工商局牌号告白处副处长赵敏奉告记者,此次“宝岛眼镜”的牌号和商号之争绝对不是孤例。“单省局音波拉皮, 每一年就要接到十起以上的牌号和商号类似的侵权胶葛投诉。”固然有些企业名称挂号在先,有在先权,可是商号必需规范利用全称。特别在其简写名称跟其他牌号@不%V376j%异或类%7gN67%似@,@轻%AUj7x%易对公%6K2M4%家@造成混同的环境下,更不该该利用简写,以避免有歹意“傍名牌”之嫌。工商部分在断定企业歹意简化利用企业名称,造成混同的,可以制止其利用简假名称。碰着此类胶葛,也可向本地工商部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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